明年年底前,城镇小区将补足配齐幼儿园;至2016年,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将达到75%左右。15日,教育部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印发《关于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》,公布了上述目标。(11月16日《新京报》)
两部一委实施的头期公共政策,已初步实施预期目标。截至去年底,通过2011年至2013年实施的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,中国在园幼儿增加918万人,相当于过去10年增量总和,“入园难问题初步缓解”,紧接下来,则是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。
纵观此次国家层面出台的制度安排,最大的亮点是,2015年底前,城镇小区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幼儿园;此外,还有力保教育费要控制在家庭可负担范围之内,以及补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等量,这不仅能大大提升我国学前教育水平,也能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。
然而,尽管两部一委出台的公共政策,有份量,成色足,可谓货真价实的“大礼包”,但指望这一纸文件,彻底解决学前教育资源短缺,经费投入不足,城乡区域发展不均衡,尤其破解“入园难、入园贵”,并不十分现实。
倘若我们追溯学前教育的成长史,1979年,我国托幼机构全部由财政支持。可进入上世纪90年代后,随着国企改制,企业园、街道园、公办园也纷纷改制成民办园,并大量消失。财政则开始向少数公办园倾斜。也正是在这市场化改革的道路上,托幼的公益性在渐行渐远,公益底色也荡然无存。而反观国外,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,美日法德等发达国家教育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,就是将学前教育逐步纳入义务教育体系,国家财政以各种形式予以支持。
我国的《义务教育法》是1985年颁布实施的,当时国家财政预算内是1829亿元,预算外是1430亿元,加起来是3259亿元。而去年的财政收入是12.9万亿元。可以说,以今天中国丰厚的财力,已经完全有能力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内。倘若能够将幼儿园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的范围内,不仅可以有效缩小城乡之间的差距,还能解决目前民办幼儿园“见利忘义”事件的频出。
现在的问题是,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各级政府,都越来越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。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更是明确描绘了学前教育发展的愿景,到2013年底,我国学前教育的毛入学率已经提升到67.5%,比2007年提高了近27个百分点。但是,国家包括地方在公益性支持上仍没有勾勒出详细的蓝图,而倘若我国通过产业化,把学前教育推向市场,把它变成可以赢利的产业,不但会使学前教育脱离公益本质属性,而且也不符合国际通用做法。
所以,笔者以为,即便目前国内不能把幼儿教育纳入国家财政统筹范畴,但学前教育绝不能脱离公益底色。所谓公益性底色,也就是说学前教育可以吸收民间资本,甚至国外资本,可以考虑产生一定的利润,但必须坚守公益性,要有准公共产品的属性。政府可以鼓励民间资本包括国外资本进入,但资本进入后,要架构公平正义的监管网络,这种监管不仅包括行政监管,也包括经济犒赏,对那些做得出色的学前教育机构,予以财政资金奖励与补贴,对那些唯利是图,见利忘义的幼儿园,启动退出机制,及时扫地出门,以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底色。